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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買房子已經將近十年之久,每月的房貸支出,算是經濟上的一件負擔!今早聽聞新聞報導的噩耗(對房貸族來說~),房貸2期沒繳,連房子可能都沒了!這真叫人情何以堪啊?目前我的房貸利率,每三個月調漲一次!萬物皆漲,唯有薪水不漲!苦悶房貸族可真是可憐,M型化社會結構的產生,中產、白領上班族,幾乎成為了新貧民!以下,就來看看新聞的報導吧~
房貸2期沒繳 房子可能沒了
【聯合報╱記者陸倩瑤╱台北報導】
【聯合報╱記者陸倩瑤╱台北報導】
房貸族注意了,金管會昨天修訂新規定,貸款人一旦兩期房貸逾繳,不僅喪失與銀行債務協商權利,還可能丟掉房子,因銀行可啟動「加速條款」拍賣貸款人的房子抵債。新規定最快四月上路。所謂「加速條款」指的是,消費者與銀行約定,消費者如果逾期(通常為一期)未繳付本息,即喪失「期限利益」。也就是說,逾期未繳房貸後,原本廿年的貸款銀行可要求消費者提前一次清償全部貸款,或拍賣擔保品(通常房子或土地等)抵債。
銀行主管指出,現行銀行與貸款人簽訂的契約,只要房貸逾一期未繳,銀行即可行使「加速條款」拍賣抵押品,金管會昨天放寬到兩期未繳。
銀行主管表示,實務上,大多數銀行很少動用到「加速條款」,不會嚴格到只逾一期未繳就拍賣房子,會先透過催繳等方式要求貸款人儘速還款;如果催繳幾個月貸 款人仍未繳款,銀行才會進行拍賣等債權保全。不過,四月「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」實施後,不利銀行債權確保,銀行業反而有機會動用這項「討債」工具,以「加 速條款」逼使貸款人繼續正繳納房貸。(此為部份引用,更詳細完整內容請見聯合報或UDN聯合新聞網)
【2008/01/18 資料、圖片來源:聯合報】提醒同樣身為房貸族的朋友們,千萬要注意房貸準時繳納喔~免得房子被法拍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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